警钟长鸣

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叶国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1-10-08 15:15:18] [访问量:]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叶国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叶国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违规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购买团购房;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叶国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政法机关工作,却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底线,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党性修养,只讲江湖义气,热衷吃喝,甘于被“围猎”,有求必应,送礼必收,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仍顶风违纪,以身试法,不知收敛。叶国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国兵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叶国兵简历

    叶国兵,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江西进贤人,本科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2月至2000年12月,历任奉新县公安局副政委等职务;

    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2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九江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任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3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7月,被免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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