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10-12 14:38:56] [访问量:]

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黎川县樟溪森林派出所所长李湘情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宴请问题。2019年12月,樟溪乡村民杨某反映其种植的树苗被大量损毁,李湘情在进行现场勘察、制作询问笔录之后,违规接受了杨某安排的宴请,费用由杨某支付。此外,李湘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李湘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昌县甘竹镇罗家村委会原主任刘先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罗家村委会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使用烟酒,金额共计4852元。对此,时任村委会主任的刘先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刘先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审判员潘胜利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潘胜利先后2次使用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571元。此外,潘胜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潘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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